如影随形

影子是一个会撒谎的精灵,它在虚空中流浪和等待被发现之间;在存在与不存在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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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是由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25-12-29 16:44编辑:365bet体育投注浏览(150)

    楚天都市报吉木讯(记者潘震 通讯员谭红阳 通讯员郭家华)法官从来没有这么无语过!近日,大悟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原告董先生出示的照片证据上明显带有“豆宝AI生成”的水印。 据透露,2024年5月,李某与熊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必须在2025年3月前付清下半年的租金。租赁合同到期后,熊某未缴纳下半年的房租和水电费,李某遂将熊某告上大埔法院,并指定其女儿董某代为支付。将代表参加诉讼。庭审中,李先生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先生的行为。熊某未缴纳水电费1110元。董在法庭上声称,熊是该房屋的第一房客,并且他支付了费用所有水电费账单,并承诺在庭后提交租赁前后水电表的照片作为证据。然而,董先生在法庭后提交的照片上明显带有“豆宝AI生成”的水印。 审判长仔细审查发现,董某关于水表、电表使用情况的说法自相矛盾。董某最初声称水表和电表是单独使用的,但后来改口,在​​审讯中承认“电梯内两户人家”共用同一个水表和电表。在法官的追问下,董先生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承认证据是自己捏造的,并向法庭出示了真实照片。 审判长立即对董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并明确指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照片作为证据该案构成伪造重要证据,涉嫌扰乱案件审理秩序。可以依法采取罚款、逮捕等强制措施,也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考虑到董先生在侦查过程中主动认罪并及时改正错误,大悟法院决定坚持“处罚并举”的原则,以训诫的方式对其进行处理,要求董先生深刻认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切实提高诉讼诚信意识。同时,大悟法院对董先生提出的虚假证据不予采信,要求熊先生缴纳水电费1110元的诉讼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 法官回顾,证据是诉讼的基础,也是司法判决的重要依据。伪造、变造证据的行为不仅违反原则这种行为是善意的,不可接受,但也触犯了不容逾越的法律底线,扰乱了司法秩序,也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纠纷当事人举证有困难的,应当通过委托律师调查、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等适当方式解决。他们不应该冒险并试图“走捷径”。只有真诚地诉讼,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